“工商地址變更”外資企業境內注冊分支機構必備條件
2022-07-11 17:12:43
1.公司法人簽字的《外資企業分公司登記申請表》;
2.《指定推選或者聯合交由中間人授權承諾書》的復印件和指定選或交給中介機構的證明;
3.有關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適用于立法、行政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明確規定設立分公司須報審批機關批準的。
4.關聯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關聯公司印章);
5.營業地址變更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6.公司分支機構監事出具的任職文件和證明復印件;
7.分公司開業娛樂活動使用權證明;
8.其他相關文件。
《中華民國外資企業法》
本法所稱外資企業,是指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產由外國投資者出資的中小企業,不包括外國中小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內經濟發展和商業貿易主管部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授權的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經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在收到批準證書后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商變更營業地址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年份為該中小企業成立年份。
外資企業以變更聯合體法人工商地址為前提,符合中國立法的明文規定,則非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外商投資企業的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大變更,應當報審批機關批準,并同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期限由外國投資者和審批機關批準。確需延長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180日后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前提如下:有符合要求的命名
開業娛樂活動在公司總部娛樂活動之外。
有相同的開業娛樂活動或有生產經營管理的前提。
有相應的政府機構和主管人員。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總部的經營范圍。
外資企業分支機構的設立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外商獨資公司主要股東為一人的,設立分公司時,其總部注冊資本應認真準備或點擊。